第704章 通缉令下海燕藏身咖啡渣里做电池
第704章 通缉令下海燕藏身咖啡渣里做电池 (第1/2页)魏正宏把那张照片翻过来的时候,窗外正下着台北冬天那种黏黏糊糊的冷雨,雨丝细得跟针尖似的,扎在玻璃上洇成一片雾蒙蒙的水汽。他拿拇指把照片背面蹭了蹭,蹭掉上头沾的灰土,露出一行钢笔字——字迹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小孩写的——“爸爸打完仗就回家”。
“打完了仗。”魏正宏把照片举到台灯底下,眯着眼看那个“家”字,嘴角慢慢牵起来,“哪个家?大陆的家,还是高雄那个家?”
照片正面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金丝眼镜,头发梳得齐整,穿一件深灰色西装,怀里搂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扎两根羊角辫,笑得露出豁了牙的嘴。魏正宏盯着那个男人的脸看了足足三分钟,眼睛没眨。
他把台灯往左边挪了半尺,光从侧面打上去,男人的五官在阴影里变了形。眉骨、鼻梁、下巴线条,一点点跟脑子里那张旧照片对上号。1947年,南京,夫子庙旁边那条巷子里,他亲手抓过一个叫“李涛”的地下党交通员。那个李涛当时也是金丝眼镜,也是文质彬彬的,也是被审讯了三天三夜之后因为证据不足放了。放之前他记得清楚,李涛被吊在审讯室横梁上,脸上肿得跟猪头似的,唯独那副金丝眼镜没歪,镜片后头那双眼睛冷冷地盯着他,盯得他后背发麻。
那眼神,魏正宏记了八年。
“来人。”
机要秘书江一苇推门进来,手里端着杯热茶,杯壁烫得他指头换了两回。他把茶杯搁在魏正宏手边,退半步,声音不高不低:“处座,高雄那边传回来的消息,沈墨的贸易行三天前贴了歇业告示,盐埕区那个公寓人去楼空,东西没动,衣服鞋子都在,抽屉里还有两百多块现金。”
“衣服鞋子都在,人没了。”魏正宏把照片丢到桌上,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没喝,又放下了,“这叫跑。衣服鞋子都不要了,说明跑得急。跑得急是因为有人给他通风报信。谁通的?”
江一苇垂着眼:“正在查。高雄站的人说沈墨走之前那天晚上,码头上有条渔船没登记就出海了,船老大姓周,基隆人,以前有走私前科。”
“姓周的船老大抓了没有?”
“抓了。审讯室里头蹲着呢,什么都不肯说。只说那天下雨,他出海收网,船上没人。”
魏正宏冷笑了一声:“下雨天出海收网。这条鱼收得倒巧。接着审,别上刑,上刑他就乱咬。给他看那张照片——就桌上这张——看他什么反应。”
江一苇应了声,拿了照片转身要走。魏正宏忽然又叫住他:“一苇。”
“处座。”
“沈墨在高雄那些生意,你跟了多久了?”
江一苇站定,转过身来,表情不慌不忙的:“从您二月份让我盯他起,一共跟了十一个月。他的贸易行账目、往来客户、码头出货记录,每个月都做整理报给您。您批示过的。”
“账目上有过问题没有?”
“账面很干净。太干净了。每个月利润、开销、税款,掐得一分不差,连水电费都按实际用量分摊到月份里,这种账在商界叫‘模范账’,放在情报里头叫‘样板账’。”
魏正宏哼了一声,把茶杯盖揭开又盖上,来回盖了三回:“样板账。做样板账的人,要么是会计出身,要么是受过专业训练。沈墨在早稻田学的是经济,做得出这种账。但做这种账的人还有一样毛病,你知道是什么?”
江一苇摇了摇头。
“强迫症。”魏正宏从抽屉里摸出一个小玻璃瓶,倒了两片安眠药搁在手心,没吃,就搁着,“这种人的每个细节都是设计过的。设计过的东西就有规律。你去找他贸易行近半年的所有单据,找出每个月的固定支出里,有没有哪一项金额看着不起眼但每个月都在变的。”
“变多少?”
“变几十块钱。几十块钱的浮动在贸易行账上根本不算事,财务不会过问,但他如果拿这个当密码用,那这个浮动的数字就有规律。日期、月份、金额,三个数对起来,可能就是发报的时间或者波长。”
江一苇把照片揣进兜里,点了点头:“我这就去办。另外,处座——高雄那边请示,沈墨的通缉令是现在就发,还是等一等?”
“发。今天发。全岛贴,码头、车站、机场、旅馆,一个不漏。悬赏五万银元。”魏正宏把安眠药丢进嘴里,拿冷茶送下去,“另外,台北这边所有商界的茶会、酒会、同乡会,安排人盯着。沈墨在高雄混了三年,在台北不可能没有落脚点。他跑出台北,我信。他跑出台北之后不回来拿东西,我不信。”
“万一他不回来呢?”
“不回来就等。人在跑的时候最容易犯的错是什么?是舍不得。他舍不得的东西不在高雄那个公寓里,在台北某个地方。”魏正宏把桌上的文件归拢了一下,忽然想起什么,“对了,那个咖啡店——明星咖啡馆,苏曼卿那个——查过了没有?”
“查过两遍。老板娘苏曼卿,二十八岁,丈夫三年前在码头事故里死了,带一个儿子,没有不良记录。店里常客多是文化圈的人,也有几个报社记者和美军顾问团的翻译。目前没有发现可疑迹象。”
“没有可疑迹象。”魏正宏重复了这七个字,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腻歪,“三年前死了丈夫,一个女人带个孩子守着一间咖啡店,在台北这种地方能不靠任何人活下来,她本身就不简单。你找个生面孔,去她店里喝三个月咖啡,记她跟谁说话、说什么话、哪杯咖啡续了哪杯没续。记细一点,别光记人,记东西——记她拿哪只手端杯子,记她找零钱的时候先找硬币还是先找纸币。”
江一苇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魏正宏摆摆手让他走了。
门关上之后,魏正宏站起来走到窗边,隔着雨雾看忠孝东路。路上行人缩着脖子赶路,黄包车夫拿油布盖着车座,雨点子打在雨棚上噼里啪啦响。他把额头贴在凉玻璃上,脑子里翻来覆去就一件事——那张照片上的小姑娘,豁牙咧嘴笑的,跟他在南京见过的那个李涛,到底有没有关系。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转身回办公桌前,把电话摇到高雄站。对面接起来,他劈头就问:“沈墨那个贸易行,有没有老婆?”
“有。叫陈明月,登记是沈墨的妻子,两人住在盐埕区公寓里。沈墨跑了,她没跑。”
“没跑?现在人呢?”
“昨晚上在自己家里被咱们的人扣了。扣的时候她说了一句话——‘我丈夫出门办事,你们扣我做什么’。审了一夜,什么都没问出来。她身上就带了一块玉佩和两根铜簪子。”
“铜簪子。”魏正宏的手指头在桌面上敲了两下,“簪子里头看了没有?”
“看了。是空心的,但里面什么都没有。”
魏正宏把电话挂了,在办公室里踱了两个来回,又摇了一次电话,这回打给高雄审讯室。等了大概半分钟,对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带着一点困倦的沙哑:“喂。”
“陈太太。我是魏正宏。魏处长。”
对面沉默了两秒。“魏处长好。听说您一直在找我丈夫。”
“不光是找。我发了通缉令,五万银元。你要是知道他在哪儿,这钱你可以挣。”
陈明月在电话那头轻轻笑了一声,声音里没有害怕,也没有讨好的意思,就是很平常地笑了一下:“魏处长,我嫁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做蔗糖生意的商人,走南闯北的,一年有半年不在家。他去了哪儿,从来不跟我说。您要让我拿这五万块,我是真没这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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