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关二爷和花和尚都说好,那就真的好
第123章 ,关二爷和花和尚都说好,那就真的好 (第1/2页)「两位老师,你们说他能行吗?」
饰演卫青的陆剑民,正跟饰演李广的陆树名和饰演左大都尉的晋嵩,在一起闲扯。
其中陆树名是央视版《三国演义》的关羽关二爷,晋嵩是央视版《水浒传》的花和尚鲁智深,俩人都拍过打戏、马戏,有发言权。
晋嵩从小学习武术,後来又进过国家现代五项队,「眼就是尺」,当即道:「我刚才看他走路下盘非常沉稳,有一种虽动犹静」的定力,是个练家子,而且至少是紮了三年马步以上的。」
陆树名拍的戏多,见过的演员多,经验丰富,「眼光毒辣」,跟着道:「他这啊,去演那些武侠片里年轻的侠客倒是挺合适的,骑马打仗的将军?我们可是写实的历史正剧,不吊威亚飞天。」
陆剑民客观的道:「他的年龄和霍去病是差不多的,22演17没什麽问题,毕竟真找17
的,过於稚嫩,看起来也不像。」
三人聊着,其他人也聊着。
对林默出演霍去病一角,各种声音都有,比较多的是质疑,谁让他此前的角色都是那些「贵公子」。
但他们忘了,霍去病的出生,不就是贵公子吗。
化妆帐篷里。
粘头套、穿戴盔甲格外繁琐,林默前前後後被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整套装扮才算彻底妥当。
「你这————」化妆师不仅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甚至都不敢相信这是出自自己手上的「杰作」,当真是少年贵气、风姿卓绝。
「姐,你这手艺没得说,我还是我吗?」林默对着镜子,擡手轻轻理了理盔甲的领口,这小夥是真哇塞啊。
「你这孩子,嘴也太甜了!」化妆师被夸得眉开眼笑。
一切就绪,林默走出化妆帐篷。
原本喧闹的片场瞬间安静了下来,无数双眼睛齐刷刷的看过去。
只见他一身红黑盔甲映日,头戴武冠,修长的身形在重甲之下竟不显臃肿,反透着一股凛然不可犯的将军气度。
方才进组时,青春洋溢、阳光帅气,这换了身行头,气质瞬间就不一样了。
工作人员、演员,导演,都看得目不转睛,甚至有一种错觉他真的能横扫匈奴。
一个穿着士兵服饰的群演,看得眼睛发直,忍不住压低声音嘀咕:「这才是大汉军人啊,看看我们,一个个蔫头耷脑,站没站相,跟人家一比,简直就是一群伪军。」
他的话音刚落,就看到林默走向那匹通体乌黑的马匹。
林默左手轻挽马缰,右手稳握长枪,足尖微一借力,身形便如苍鹰淩空,利落翻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分拖沓,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武将之姿。
随即,他勒缰扬鞭,骏马长嘶一声,奋蹄踏风而出。
艳烈日光之下,他持枪立马,奔驰於草原之上。
这一瞬间,他仿佛不是现代化了妆作了造型的年轻演员,而是从两千年前的汉家画卷里走出来的少年将军。
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威武!
而随着林默的进组,拍摄也有条不紊地推进了起来。
【霍去病:「舅舅,所有的将军都在外面寻求战机,干嘛把我放在营里,皇上临行前可是亲自嘱咐你让我参战的。」
卫青:「嫖姚校尉,你是在和朝廷的大将军说话。」
霍去病:「是,大将军。」】
这场戏是17岁的霍去病,第一次登上战场,当时卫青的主力部队遭遇挫折,战况胶着,虽然在舅舅的眼里,他只是一个乳臭未乾的孩子,但他那蕴藏在身体中的战神基因,此刻早已经彻底觉醒。
霍去病没有跟随大部队,而是做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决定,仅率领麾下800名精锐骑兵,孤军深入,脱离主力部队数百里,在茫茫大漠中搜寻敌军踪迹,对匈奴的一个营地发动了闪电式突袭,大获全胜。
这场酣畅淋漓的大胜,《史记》明确记载为「斩首虏二千二十八级」,也就是2028
人,其中包括匈奴的相国、当户等高级官员,汉武帝龙颜大悦,为表霍去病「勇冠三军」,武帝特赐封他为「冠军侯」,食邑一千六百户。
林默没有刻意的去用什麽表演技巧去凸显少年霍去病的意气风发、智勇骁勇,就只是一个始终在笑的年轻人,但他的笑,让所有人不寒而栗。
而这样像呼吸一样自然运用天赋,才是最高级的表演。
动作指导王岳看得啧啧称奇,忍不住对副导演韩小军叹道:「小军啊,胡导这演员选得也太准了,简直是霍去病转世。」
韩小军只是一味地笑。
确实没话说。
他们一众导演此前还担心林默会将霍去病演绎成脸谱化的少年老成,或是刻意装嫩的轻浮少年,没想到出来的效果会是如此浑然天成。
但他知道,人不是胡玫选的,是总制片韩平选的,这个功劳,谁都不敢吞。
晋嵩走向下马的林默,面带粗犷笑容,道:「你这骑马的技术,了不得啊,比那些马背上长大的蒙古族兄弟还要厉害,还有,我看你枪耍得十分利索,有练过?」
林默淡淡一笑,道:「出道以来一直拍的是武侠剧,跟着动作指导和武行学了些。」
晋嵩闻言,脸上的表情惊讶又质疑,现学的?他不信,这等架势、这份功底,比他苦练十余年的还要标准地道。
他自然不知道,林默靠着功法「无极武意」复制推演的这些功夫,可是比正宗的还正宗。
最後十天的草原戏份,几乎全是骑马奔袭、沙场厮杀。
已经熬了二十天的剧组众人早已叫苦连天、疲惫不堪。
可是,在他们看来细皮嫩肉的林默,却始终精神抖擞,毫无疲态。
甚至,每天收工後,还会独自骑马在草原上驰骋几圈。
众人起初只当他是刚进组、年轻气盛,新鲜感旺盛,然而几天过去,才发现他是真正享受策马驰骋在辽阔天地间的自由与畅快。
长得俊也就罢了,体力还如此惊人,这让别人怎麽活啊。
转眼就到了第十天,林默正在拍摄在这里的最後一场戏。
这场戏也是霍去病的高光时刻之一,甚至成为了「酒泉」这个地名由来的传说之一。
霍去病第二次西征大获全胜,活捉了匈奴王子金日,并平定了休屠王部叛乱,大军行至名为「金泉」的河畔。
林默蹲在河边,双手掬起泉水饮了两口,又俯身洗了把脸,随即起身朗声道:「听闻此泉名唤金泉,果然是好水,传我命令,全体下马!」
镜头一转,在场群演齐齐翻身下马,动作整齐划一。
林默双手负於腰间,气势豪迈冲天的道:「将陛下赐我的紫金醇取来!」
「诺!」
从群演手里接过大坛子,林默再次开口道:「士兵们,你们知道,皇上为何赐我这坛美酒吗?当时,皇上跟我说,霍去病啊,你年纪也不小了,也应该成家了,这坛美酒,就赏给你了,它可是太皇太後给我的定亲酒,就留给你娶媳妇的时候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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