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休庭!【二合一大章!】
第314章 休庭!【二合一大章!】 (第2/2页)没有,所以钢珠出现在假肢里完全合法合规。
除非,现在能将法律更改为,钢珠就是‘子弹’,是违禁品!
可若是如此。
那麽......圆珠笔、轴承上、滑轮晾衣架、悠悠球算什麽?
难道也算子弹和枪!?
“圆珠笔笔头捅人,滚珠进入人体算枪击?轴承压力过大导致爆炸,钢珠溅射打死人算枪击?”
徐德一连串,丝毫没有给‘检察官’三个字的体面,不断反问。
“还是说,小孩子用悠悠球砸人,钢珠打在脑袋上也算枪击!?”
这.......
不只是听审席。
就连审判台,公诉方。
众人都微微迟疑起来,听着其中的逻辑,消化道理後微微摇头。
很明显,都不算!
即如此。
“那麽,公诉方,我想问问。”
“一枚钢珠,出现在假肢中确实有违常识,但...它违法吗?”
徐德将自己最後的问题问出,真情实意的看着对方。
“违法吗?”
“请问,哪一条法律规定过,不能让钢珠作为零件被安装到假肢里?”
公诉席。
检察官郑通语塞,他有些如坐针毡,想站起身说些什麽,可愣是说不上来。
不违法,一点都不违法!
法律只限制法律之内的事情。
而没被规定的玩意...理论上,还真没办法管,你别说钢珠出现在假肢里不违法了,你哪怕把飞机塞进假肢,它也不违法!
既然不违法。
“那公诉方,我方认为你方的角度有误。”
“您不能因为,我方委托人是个知识含量不足的民间手艺人,比不过那些工程师。脑洞天马行空,滥用材料而歧视他!”
徐德语气逐渐变得柔和下来,像是原谅了对方一样。
这倒是让公诉方有些焦急。
什麽叫自己在歧视?
这分明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啊!
“我没歧视,被告方请不要擅自主观臆断!”检察官郑通焦急解释。
开玩笑。
现场这麽多记者媒体呢,这要是给自己把这帽子扣上...他饭碗还要不要了!?
“如此最好。”徐德点点头。
郑通:?
什麽叫‘如此最好’?
不是,怎麽还说教上了!?
刹那间。
郑通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从蜡黄转为粉红,又从粉红转为赤红,整个人闭着嘴,死死瞪着徐德。
但很明显。
徐德对他的意见是丝毫没有反应,甚至态度还异常温和。
只见他脸上微微露出笑容,旋即视线对着公诉、原告双方扫去,这才坐回原位,微微抿了口茶水,道:
“就本案。”
“请问,公诉方、原告双方,对我方辩诉材料,是否还有异议要表示?”
闻言。
双方均是跟吃了一大口年糕一样,瞬间堵住喉咙。
公诉席三个检察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半晌,愣是说不出一句话。
原告席几个律师则是脸色跟熟透的苹果一样,却也没什麽反驳的话语。
有句话叫:法无禁止皆可为。
当然,这话不完全对,因为法律没禁止的行为你做了...官方也是有可能去抓你的。
但是。
法律没禁止的事,你做了,绝对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对你进行审判!
而这里又是法庭。
哪怕,在场所有人都觉得好像在侮辱自己的智商。
尽管,钢珠出现在一柄枪械改造的假肢里,确实足够反常识。
甚至,钢珠还崩死人了!
但是......
没有法律规定,手搓的土枪改造成假肢是犯罪。
没有法律规定,钢珠不能出现在假肢里。
更没有法律规定,十年前是枪械的东西,在完全改造成假肢後,内部钢珠溅射,意外将人打死,要以枪杀处置!
听审席中。
伴随着众人那逐渐怀疑人生的眼神,骚动的声音,也逐渐在耳旁弥漫。
“这...全东国也就只有这一例案件吧?”
“好像...法律还真没有一刀切,全部禁止啊!”
“《枪管法》中好像有类似的规定来着...不对,没有明确禁止的规定,最多就是稍加疏导。”
“所以...这真是假肢?能打死人的假肢!?”
“这要是认定假肢,该怎麽判?”
“.......”
恍惚间,众人表情古怪起来。
如果,这要是假肢,那魏田死亡...该怎麽判李杰?
东国好像还没有此类宣判案例啊!
不只是他们。
这问题,很明显现在也在困扰着审判台三人!
“假肢...这要是假肢,那魏田死亡就是纯意外意外,双方即便是产生了殴斗事件,可弹丸溅射属於不可控因素,不可被殴斗控制,所以依旧属於‘不可预料性意外事件’,那就是无罪。”
“但...两者矛盾又很明确,事情就是因‘仇’诞生。”
“因仇出现的命案...被告人被判无罪?”
审判台上。
三个法官此时高坐台上,脑子不断运转,但脸上的表情,却很明显反映出大脑还没给出一个信息。
审判员周法官只觉得自己大脑有些短路,他忍不住道:
“明确有仇、主动找人、产生殴斗、出人命,这要是判无罪...在司法上未免太过离谱!”
确实离谱。
不说别的,寻常案子只要对其中一条因素,稍稍有那麽一点点沾边,都够他被定罪了。
结果到这,愣是凑出个‘无罪’!
另一名法官此时小声道:
“我记得,青梧省的绿森市上年不是也判了个‘无罪’?”
“也是被告人明确杀人的案子!”
闻言。
周法官立马摇头否定道:
“这能一样吗?”
“那起案件是正当防卫,且被害人还存在重大过错。”
“眼下海城这案...仇怨与动手都十分明确,但被告却要往‘意外’的方式打。案情与辩诉角度冲突,而绿森市却没冲突,两案完全没有可供参考性!”
闻言,第三个法官也不知该说些什麽才好。
魏田也没重大过错。
什麽?保险骗钱不算过错?
不算,法院还没认定有错呢。所以魏田死时,就是‘清白’的。
即如此,案情就成了:没了钱的李杰,率先找上一个没错的居民,双方产生矛盾大打出手,接着那‘没错’的居民被杀。
随即,率先找上死者的李杰说自己没罪,这是意外。
“维持一审裁决?”
那法官思索片刻後,皱眉询问,接着不等两人开口,他自己又摇摇头。
“不妥,不妥。”
“目前来看...枪这件事很难下定义,物证中心那边最起码还得鉴一次,真正全方位无死角鉴定後才行彻底定义。”
维持一审裁决也不妥。
判无罪也不行。
徐德就好似将三个法官架住,令其左右下不来台。
直到......
“砰!”
恍惚间。
一道清脆的锤声响彻第一法庭。
众人抬头看去,便见,审判台上,审判长赵忠不知何时,竟不再思索,反倒是将视线挪到被告人席位上。
“被告嫌疑人。”
五个字落下。
审判区正中心,被铐住的李杰下意识身体一震,旋即忙不迭的开口道:
“我...我在。”
审判长赵忠道:“被告方所言,案件凶器为假肢一事,是否属实?”
被告人李杰微微一顿,脑子里回想起徐德的话,当即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道:
“属实!”
“审判长,这不是枪,这是我的假肢,这件事你可以去问我朋友,他们都知道,我都用快十年了!”
审判长赵忠语气一沉,眼神冷冽,再次开口道:
“一审之际,为什麽说这是枪!?”
李杰再次鼓气回应,缩了缩脖子,小声道:
“我...我还以为我没处理好,这东西还是枪......”
“你以为?”赵忠语气拔高了几分。
李杰点点头,“是的,是我以为的,没想到和我以为的有点区别。”
是有一点区别吗?
区别可大了去了!
一审直接给你判死,结果当着几十家媒体的面,又翻供.......
审判长赵忠有些心累,想了想,他又道:
“依照《枪支管理法》第26条‘不再具备持枪资格,应当上缴’。”
“原文规定: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符合持枪条件时,必须及时将枪支连同持枪证件上缴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未及时上交的,由公安收缴。”
“依照《枪支管理法》第27条,‘报废强制也要上交,个人不能私自处置’。”
“原文规定: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不能安全使用的枪支,应当报废。配备、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报废的枪支连同持枪证件上缴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未及时上缴的,由公安机关收缴。报废的枪支应当及时销。”
用大白话说就是。
枪,必须得上缴!
哪怕你将枪给拆了,拆成一堆铁疙瘩,已经报废,被制作成了假肢,那麽,也是要上缴的。
如若不然,就是违法!
“被告嫌疑人,在1996年10月1日,枪管法彻底实施时,你为何没按规定上缴?”
审判长赵忠眉头微微一皱,视线凝起。
被告人席位。
李杰语塞,他刚想说自己没了腿,买假肢又没钱时......
一道声音却是比他动作更早,率先一步出现。
“审判长。”
“有关上述我方委托人所违反法例,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只见。
徐德眼前闪过一丝精光,脑海中迅速过了一遍相关法律法规,立马开口道:
“我方并未‘违法持有枪支’,并不触及刑事定罪依据,仅触犯行政罚则。”
“依照行政罚则第44条第一款第三项。”
“我方愿意承担【没收其枪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在这一刻。
徐德表现的很大度.......罚金?假肢?给法院了!
闻言。
被告人席位。
原本要辩解的李杰连忙开口道:“我认罚,我愿意将...假肢上交!”
听到这话。
审判台上。
审判长赵忠又笑了,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忍不住发笑了。
愿意把假肢上交?
不是,都给人杀了,别管你愿不愿意那都得交啊!
罚金?罚金最多就交五千啊,五千块换个无罪,随便换个人来换都觉得值!
赵忠...没招了。
他看着徐德,和对方对视着,感受着对方那眼神传来的认真。
良久.......
审判台上。
审判长赵忠深吸一口气,旋即,高高抬起手里的法槌,右手紧握,猛地敲下。
“砰!”
前所未有的剧烈锤声响彻,巨大的力量,甚至让锤柄都出现一丝裂纹。
同时,另一道声音紧随其後。
“就本案,因案情存有争议,双方矛盾未经调解,现在,我宣布.......”
“休庭!”
话落。
审判长赵忠压着内心的情绪,正准备拿起锤子再进行敲击。
却不料。
“哧!”
他刚举起锤子,那被大力敲击的锤子忽的从锤柄断裂。
拳头大小的锤头,以抛物线的形式,不偏不斜,恰好往被告席的辩护律师,徐德的脑袋上砸去。
徐德脸色一变,坐在椅子上连忙往後躲避,险些倒在地上。
看到这一幕。
赵忠‘哼’了一声,站起身,挥袖离去。
“具体开庭时间,後续院方会另行通知。”
话落。
三名法官迈着大步离开庭审。
临走前,赵忠站在门口,回头狠狠瞪了徐德两眼,这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