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凶物损坏!
第319章 凶物损坏! (第1/2页)开庭後看比谁更阴......
是的,目前案情推到眼下这个地步,很难再以正常手段彻底胜诉。
至於......
民事案件一事,在开庭前被对方得知该怎麽办?
毕竟,徐德此类证据就是专门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而用,万一被对方得知,改在开庭前转变思维,放弃在二审中针对凶器监定为『枪』的想法,转而从其余角度打呢!?
很好办!
海城。
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前。
徐德心满意足地收起手中的文件材料,直接将其塞入公文包中妥善保管,紧接着.......
他没急着走。
而是直接掉头,回到立案庭的柜台前,看着里面的工作人员,开口道:
「您好,立案庭是吧。」
「我来办理一下民事撤诉。」
民事...撤诉?
听到这话的瞬间,柜台内的女人微微一愣,旋即抬头,疑惑地看向面前的徐德,问道:
「撤诉?哪起案件?你是当事人还是什麽?」
案件撤诉?
说实话,民事和刑事不同,民事多是一些鸡毛蒜皮,涉及到财产纠纷的小事。
又或者说
而如果其中一方比较大度,又或是所谓的『想通了』,突然不准备与对方进行纠缠...那自然可以撤诉。
甚至法庭也很乐意看到这种和解的情况。
只是......
「您刚才手里是......」
柜台内,女性工作人员脸上流露出迟疑之色。
她刚才可以亲眼见到徐德手里拿着一份文件,一边看,还一边激动地说什麽太好了,这下能胜诉了!
但...嘴上说着胜诉,後脚来撤诉是什麽意思?
「我手里?我手里是什麽不重要。」
徐德面色正色起来,他看着对方,双手搭在柜台上,再次表明态度。
「您帮我查一下案件,我是2003年9月9日当天下午进行的起诉。」
「案件被告人是『魏源』,委托人叫『李杰』,我是原告方,当事人李杰的代理律师。」
工作人员又道:「请您出示一下相关材料。」
话落。
徐德将早就准备好的文件材料全都递给对方,接着便面色淡然地在一旁等待着。
「这是我方的《撤诉申请书》」
这些材料无一例外,全是用於撤诉的。
没错,『撤诉』,就是徐德的手法!
如果,这起民事案件继续存在,那麽,在稍後法院发出传票後,被告方自然会收到传票。
而发出传票的时间...一般是五天左右,快的话也要至少三天。
既然发出传票就代表必定知晓。
那徐德不让发不就好了?
怎麽才能不发?
肯定是撤诉啊!
都说的很明白了,传票是因为有了与对方相关的案子,才发过去让对方知道摊上事了,也就是立案才能发。
而如果你撤诉了,诉讼都不存在,事也没了,法院肯定也不发传票啊!
你不发传票。
被告怎麽可能还知道存在过这麽一起诉讼?
有时候,解决问题的你不一定需要用到很烧脑的智斗行为。
你也可以直接解决问题本身。
简单粗暴,可绝对好用!
「那个,我这边问一下,案件相关传票是否已经离开了法院?」
等待期间,徐德试探性询问。
「您能查一下吗?」
工作人员回过神来,稍稍查阅後,便脸色古怪地摇头道:「还没。」
旋即,她又没忍住,扭头看向徐德,脸上满是不解。
「您的委托人呢?当事人在法院吗?」
徐德道:「我方当事人因特殊因素目前无法出现在法院内,但已全权授权於我,有关撤诉一事也事先取得准许。」
「这.......」
女工作人员看着材料,她迟疑半晌,最终还是没再纠结。
「好吧。」
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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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便在徐德严肃且认真的注视下,确定无误後,这才开始办理起撤诉流程。
约莫半晌,走完程序後。
徐德林月这才离开诉讼服务中心,站在了法院大厅内。
林月有点咂舌道:「你这...立案又撤诉,拿来的证据放在高院二审的案子用...你也不怕自己惹上麻烦!」
「到时候被法院定个『滥用诉讼权利、恶意程序性起诉』就老实了!」
徐德倒是毫不在意,他掏出公文包,美滋滋地找了个印表机将其复制多份。
旋即,这才毫不在意道:
「哪滥用了?恶意程序性起诉,那得起诉在撤诉,反覆四五次才行!」
「我就撤诉一次,压根够不上门槛。更何况,二审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更不是一个法院的,不会有法院急眼的。」
这麽说吧。
你一直挑衅一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对方可能会动手,自己摊上麻烦。
如果,你对每一个人只挑衅一次就跑呢?
对方可能也会动手。
但如果说有一条硬性规定,也就是挑衅一次不得动手呢!?
既如此。
那你对着每个人,都挑衅一次,挑衅完,便直接离开,碍於影响规定,谁能对你产生麻烦!?
最多看你不爽罢了。
至於法院也是同理。
法院不是一整个共同体,每个都属於独立的个体,除非你将全部法院挑衅一个遍,被发觉了才会倒霉,不然像是徐德这样...只进行一次,那是不会惹上事的。
既然不会惹上事。
「那咱们不用白不用啊!」
徐德笑道,闻言,身侧的林月觉得言之有理。
旋即她思索片刻,又道:
「撤诉一事应当没问题了。」
「上级法院不会知晓民事诉讼一事,物证监定也到手了。」
「至於物证的保密信息......」
「基层法院没规定在凶器存在另一起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对物证进行时,监定需要向刑事案件所在的法院打报告。」
「所以,物证除开监定所,也没其余人员知晓,有关开庭前的准备...还差什麽?」
差什麽?
徐德默然,思来想去,却发觉眼下没什麽还需要再做的事了。
举证?将自己的监定证据交给高院?比较,若非如此,便是庭审突袭。
不。
正常来讲,恶庭审突袭会导致两个原因,一是容易打双方一个措手不及,恶意拖延时间;二则是,证据未经验证便出现在庭审,容易导致案件误判。
但徐德这不同。
措手不及?不可能!
公诉与原告都会进行监证,与他的监定属同一类型,同一领域监定,既如此,自己完全可以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监定交出进行佐证。
不存在阻挡案件进程的情况。
信息没质证?法院委托监证所的监定,还需要质证?
总之。
完全合法合规!
所以......
眼下,好像还真没什麽可以做的。
「目前来看...只在一些边角地方,可以进行些许微操。」
「比如一些媒体记者近期的访谈。」
「除此外......」
徐德摇摇头,也没什麽大动作,脑海中浮现出李杰和其孩子李果的身影。
他陷入短暂的沉默之中。
先前,杜藤来进行谈判,对方看似是来谈判各退一步的,最多也就是让李杰损失点利益。
可实际上......
但凡真退了,你就会发现,这并非一小步。
「银行案有多少受害者?」
徐德忽的话锋一转,丢出另外一个话题。
「嗯?」林月一愣,却还是下意识答道:「没完全统计,但单单是起诉的,便至少有三百余名,这还不算没发现,以及静默观候的。」
三百余名......
干系数千人!上百个家庭!
类似李杰这般将钱全放在银行,存款一冻结瞬间化成穷鬼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但凡『枪击·案』退一步;『银行·案』便没人会退。
若是如此,不出意外会有相当多人,体验李杰当初的经历。
生母患病,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从一个正常人,转变成那副屎尿四溢,在床上宛若躺在『粪坑』中的画面。
哺乳幼儿,却连最基础的餐宿学费都凑不齐。
一个20岁的人,可以等到26岁,甚至是28岁拿回自己的全部财产。
但,一个10岁的李果,等不到18岁再入学...或者说,三年内拿不到钱,他的人生基本丧失向上空间。
「上百啊...还有静默观候的。」
回想自己的求学路,他知道钱不能等,也绝不能违期。
徐德抽了根烟,他眼神一凝,深吸一口气,又深深将其吐出,缓缓道:
「该做的已做,不该做的也冒险尝试了一番。二审是胜还是败,就只等......」
「开庭。」
.......
与此同时。
9月14日。
当天下午,物证被收回到警察局内。
【金鹰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内。
一个秘书装扮的女人拿着几份文件,低头面无表情地冲着杜藤开口。
「杜律。」
「魏总那边的情绪并没失态,他知道孰轻孰重,虽然魏田...咳咳,就是他生父被杀很愤怒,但并未因此导致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认可将二审转回一审审理的方案。」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被告那边有些谈不妥。」
话落。
办公桌前。
拿着定制钢笔正在签署什麽文件的杜藤顿住,他手腕停下,旋即扣上笔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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