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8章 高太后垂帘听政
第748章 高太后垂帘听政 (第1/2页)宋神宗一朝,力行熙丰变法十余年,革新吏治、整顿财税、强兵固边,彻底重塑了北宋中期的国家制度与社会格局。而身为神宗生母的高太皇太后,自变法伊始便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她恪守祖宗旧制,秉持保守治国理念,始终认为王安石、神宗推行的新法扰民耗财、紊乱祖法,屡屡在宫中劝谏、制衡变法推行,是朝中保守旧党的核心后台与最高支柱。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崩逝、哲宗幼主登基,高氏正式垂帘听政、总揽皇权,随即全面扭转神宗朝国策,开启北宋著名的元祐更化。为彻底清算新法、恢复旧制,高太后火速提拔重用反变法派重臣,拜司马光为门下侍郎、吕公著为尚书左丞,令二人入主中枢、参决军国大政,全权主持废法复旧、整顿朝局的核心事务。
司马光为坚定废除新法、赋予政变式改制正统性,独创“以母改子”*的执政理论。他上疏朝野、援引礼制,宣称太皇太后以母后之尊、临朝辅幼主,有权纠正先帝晚年施政之失、更改子帝旧制。这套说辞完美规避了“否定先帝”的政治大忌,成为旧党全面废除熙丰新法的核心法理依据,为朝野废法行动扫清了舆论与政治阻碍。
在司马光与高太后的强势主导下,废法浪潮席卷朝堂,十余年间层层推行的新法被逐一连根拔除。元丰八年七月,朝廷率先下诏废罢保甲团教法,终结了神宗时期全民习武、民兵操练的军政制度。在此后短短半年时间里,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等核心新法相继被废,神宗朝财税、商贸、军政的革新体系快速崩塌。
元祐元年(1086年)初,司马光积劳成疾、重病缠身,自知时日无多,唯恐废法大业半途而废,遂将彻底清算新法的重任托付给副手吕公著,加紧推进最后、最关键的废法举措——废除免役法。
免役法是熙丰变法中最贴合民生、成效最显著、争议最复杂的法令,它以交钱代役取代无偿劳役,极大解放了民力、充盈了国库,利弊交织、不宜一刀切废止。朝中一众开明旧党大臣纷纷上疏劝阻,其中范纯仁、苏轼、苏辙兄弟最为恳切。范纯仁深知新法推行多年、已成民间定制,仓促废除必致民生动荡,主张暂缓更张、细致考察利弊、因地制宜改良;苏轼、苏辙亦反复劝谏,认为不可全盘否定先帝法度,应留存新法便民之处、去弊存利。
但此时的司马光执念深重、急于功成,全然不顾群臣的理性谏言,秉持“凡熙丰所行,尽数废之”的极端理念,强势下达严苛政令,限定五日内彻底废除免役法,全面恢复老旧的差役法。一纸诏令,让成熟可行的募役制度骤然倒退,百姓重回无偿服役的旧弊之中,民间负担再度加重。
在全面废法的同时,旧党开启了大规模的朝堂清洗,对新党执政集团展开精准清算。主持变法、执掌中枢多年的新党重臣蔡确、章惇,先后被罗织罪名、罢去中枢要职,接连贬出京城、外放地方为官。为稳固旧党统治根基,朝堂重新起用元老重臣,时年八十一岁、历经仁、英、神、哲四朝、素来反对变法的文彦博再度出山,授平章军国重事,位列宰执之上,总领朝政纲纪,成为元祐旧党的精神领袖。
朝堂清算与废法工作持续推进,元祐元年八月,存续十余年、普惠基层的青苗法正式被罢废,神宗朝核心经济新法至此基本悉数消亡。九月,司马光病逝,轰轰烈烈的废法浪潮并未停歇,吕公著接续主持朝政,延续司马光的遗志,继续推行“元祐更化”,彻底肃清新法残余、清洗新党势力。
旧党虽因反对变法凝聚成统一阵营,却在彻底掌权后迅速瓦解,因学术理念、政见分歧、地域派系、人事权斗彻底分裂,形成相互倾轧、势同水火的三党格局,开启了北宋中后期愈演愈烈的朋*党之乱。
其一为洛党,以河南洛阳大儒程颐为首,依托理学学派势力,成员多为理学门生,秉持严苛儒礼、固守旧制,行事刻板、好论正邪、严于攻讦异己;其二为蜀党,以四川名士苏轼、苏辙兄弟为核心,成员多川籍文士,文风开明、政见通达,不赞同极端废法、全盘否定新法,主张辩证施治、宽和为政;其三为朔党,以河北籍朝臣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人为首,人数最多、盘踞朝堂要职、势力最为雄厚,行事激进、党争意识极强,是清算新党、打压异己的核心力量。
三党虽共同承袭司马光废法复旧的宗旨,却在执政理念、用人标准、处事风格上冲突不断,彼此攻讦排挤、互相倾轧,其中洛党与蜀党矛盾最深,势成水火,朝堂之上终日纷争不休,朝政精力尽数消耗于派系内斗,无人顾及民生国计。
元祐三年(1088年),主持朝政的吕公著因年高体衰,屡次请辞,最终罢去相权。朝堂人事再度更迭,吕大防拜左相、范纯仁拜右相,共同执掌中枢。范纯仁素来秉持中正之道,从元祐更化之初便不认同极端的全盘废法理念,始终主张客观看待熙丰新法,尤其反对仓促废除免役法,是旧党中难得的务实重臣。
拜相之后,范纯仁更是极力调和党争、宽容待人,对于被贬斥的新党重臣章惇、邓绾,以及屡遭洛党攻击的旧党苏轼、韩维等人,多有维护保全,反对朝堂极端清算之风。元祐四年(1089年),朔党集团执意要重贬已遭外放的蔡确,范纯仁以朝政宽厚为本,坚决反对过度株连、赶尽杀绝,因此遭到朔党全员围攻弹劾,最终不敌朝堂朋*党势力,被罢去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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